关于清理部分学生学籍的通告
创建时间:2022-04-20
关于清理部分学生学籍的通告
各有关学生:
当前,我院部分学生长时间未参加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活动,且未办理请假手续,现依据《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: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学院可予退学处理,现决定对以下89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(详见附表1)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联系院学籍管理办公室,电话0392-3209598。
附表1:
关于清理部分学生学籍的通告
各有关学生:
当前,我院部分学生长时间未参加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活动,且未办理请假手续,现依据《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: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学院可予退学处理,现决定对以下89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(详见附表1)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联系院学籍管理办公室,电话0392-3209598。
附表1: